中航经华应用科学技术研究院 非职务发明技术服务收费函 根据国家和北京市相关规定,结合本院及技术市场现时情况,并充分考虑技术持有者意见,经研究,特确定以下收费事项:一、收费事项和标准: 1、技术对接的前期费用3650元。主要用于技术确认、商务确认、项目经纪人、对接谈判等费用支出。 2、技术对接成功后,收取成交总额的3-5%作为工作继续运作费: (1)专利权转让:在技术转让后收取转让费总额的3%;(2)全国独占:在技术转让后收取转让费总额的3.5%;(3)排他许可:在技术转让后收取转让费总额的4%;(4)区域许可:在技术转让后收取转让费总额的4.5%;(5)一般许可:在技术转让后收取转让费总额的5%;(6)专利技术作价入股:在技术转让后收取转让费总额的3%;二、指定收款方式: 1、邮政汇款: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亮果厂5号 邮 编:100010 收款人:中航经华应用科学技术研究院 财务部 2、银行汇款:户 名:北京中航经华应用科学技术研究院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市王府井支行营业室 帐 号:0200000719067075060 三、其他说明: 1、凡涉及到可行性报告、商业计划书、市场评估报告、公证、翻译等费用,一概不由技术持有者承担。 2、除本通知所列收费事项外,不再另外收取或变相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3、除本通知指定收款方式和收款人外,不允许再另设其他收款方式和收款人。 中航经华应用科学技术研究院 二○○七年一月五日
07年5月分我的专利下来后,中航经华应用科学技术研究院的一个叫郭华的自称是主任的人和我联系,说他给我把专利转换出去,开始的时候说的非常好,但是,我把钱交了之后,情况就不一样了,后来他把我的专利又交给了一个叫扬琪的人,没办啥事,后来联系都联系不通.我看中航经华应用科学技术研究院是骗子中介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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